外国乐器演奏员是指从事外国传统管弦乐器、键盘乐器及现代流行乐器演奏的人员。
①艺术学院相关专业毕业;②能熟练演奏一种以上民族乐器;③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身材样貌佳。
①掌握一种或数种乐器的演奏方法、表现技巧及相关的作品文献;②理解世界各国的民间作品、古典作品和现代专业创作及中国作曲家为外国乐器而写的作品等的内涵与风格,领会指挥对作品的阐释意图,并通过二度创作给予演奏创造性的体现;③作为一个独立声部或其一部分,在多种形式的集体演奏组织担任演奏;④在各种独奏曲、合奏曲、协奏曲中担任独奏与领奏时,体现对所奏乐器的驾驭功夫、艺术造诣及对作品的独到理解。
本标准是为从事及准备从事钢琴演奏的人员制定,共设五个等级,分为五级钢琴演奏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钢琴演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钢琴演奏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钢琴演奏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钢琴演奏员(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各级别具备不同的申报条件,拟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相应要求选择报考级别,基本文化程度为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