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作家是指从事话剧、歌剧、戏曲、舞剧、音乐剧、歌舞剧、电影、电视剧、戏剧小品等文学剧本创作或将小说、历史故事、人物传记等改编成戏剧或影视文学剧本的人员。
①本科以上学历,通晓电影编剧、电影理论和其他教授电影产业和历史知识的科目;②会编写故事情节,拥有技术才能,例如对话写作、创作情节、并且进行研究;③要有创造性和原创性,还需对作品的市场有充分的理解。
①深入生活,研究社会生活现象和人物形象的历史及现状;②以独特的视角剖析生活现象和人物形象,形成明确的思想意图和戏剧艺术构思;③以代言体的文学形式,以充满戏剧冲突的戏剧行动,结构故事情节和塑造人物形象或按创作意图和目的,对原作进行剪裁,重新编排故事情节,塑造剧中人物形象;④适应戏剧直观、大众观赏的特点,力求剧作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剧作家可能编写一些原创情节或者从报纸、杂志、书籍获得灵感。他们也可能为电视连续剧编写剧本。剧作家可能会成为大公司雇用的作家和制片人。他们也可能单独为一些更小的公司工作,这些公司仅仅雇用自由职业摄制团体。广告公司也会雇用一些剧作家,有时作为职员,有时作为自由职业人。那些选择做自由职业人的剧作家可自由选择写作的时间和地点。他们必须要有耐心并能坚持不懈。平均20~30个被购买和选择的剧本中只有一个被制作。随着有线电视以及数字技术的发展,一些新机会可能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