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音乐与舞蹈学类 专业代码:130201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 专业特性:基本专业

专业简介

音乐表演是音乐的再创作活动。通过乐器的演奏,人声的歌唱,以及包括指挥在内的多种艺术手段,将乐曲用具体可感的音响表现出来,传达给听众,以发挥其社会功能。它是音乐创作与音乐欣赏的中介,是音乐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培养目标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具有音乐表演的专业知识和艺术素养,掌握音乐表演专业技能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掌握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该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学科要求

该专业对音乐科目要求较高。该专业适合对音乐作品表演感兴趣的学生就读。


考研方向

音乐、音乐与舞蹈学、学科教学(音乐)、艺术学理论


主要课程

声乐
钢琴
基本乐理
视唱练耳
舞台表演
合唱与指挥
形态与舞蹈
曲式与作品分析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到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也可以进一步攻读该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就业岗位茶艺师、少儿英语教师、钢琴教师、音乐教师、幼儿园教师、幼儿教师、声乐老师、幼儿英语教师、早教教师、钢琴老师、亲子教师、少儿英语老师等。


社会名人

张前、冯效刚、贝多芬等。


知识能力

  1. 握艺术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悉各个艺术门类的基本知识,掌握艺术学综合的分析方法和分析能力;
  3. 有艺术鉴赏和艺术批评的基本能力;
  4. 悉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5. 解艺术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
  6. 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