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榆林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正规博彩网站] 2024年08月01日

一、综合

2023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292所,比上年减少150,下降10.40%;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800116人,比上年增加5514,增长0.69%;专任教师56738人,比上年增加1048,增长1.88%

二、学前教育

全市共有幼儿园736所,比上年减少140,下降15.98%。学前教育入园幼儿38087人;在园幼儿139224人,比上年减少16996,下降10.88%

幼儿园教职工18130人,比上年减少917,下降4.81%;专任教师11394人,比上年减少492,下降4.14%

三、义务教育

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78所,招生113634人,在校生507062人,专任教师34747人。

1.小学

全市共有小学312所,比上年减少12,下降3.70%。招生57891人,比上年增加6406,增长12.44%;在校生349570人,比上年增加751,增长0.22%;毕业生56337人,比上年增加2614,增长4.87%。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9%

小学教职工(不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22070人,比上年增加552,增长2.57%;专任教师22677人,比上年增加564,增长2.55%。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77%。生师比15.41:1

小学总班数8388个,比上年增加132个。其中,5665人的大班44个,比上年减少53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52%,比上年下降0.63%66人以上的超大班0个。

2.初中

全市共有初级中学166所,比上年增加1,增长0.61%。招生55743人,比上年增加2510,增长4.72%;在校生157492人,比上年增加12209,增长8.40%;毕业生43538人,比上年增加3442,增长8.58%

初中教职工14887人,比上年增加648,增长4.55%;专任教师12070人,比上年增加708,增长6.23%。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7.61%,比上年增加97.61%。生师比13.05:1

初中总班数3307个,比上年增加203个。其中,5665人的大班6个,比上年减少12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18%,比上年减少0.36%66人以上的超大班为0个,比上年增加0个。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6848人。其中,在小学就读45732人,在初中就读21116人。

四、特殊教育

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2所,比上年增加1,增长9.09%。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272人,比上年增加45,增长19.82%

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378人,比上年增加63,增长20%;在校生2421人,比上年减少56,下降2.26%;毕业生522人,比上年增加85,增长19.45%

五、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共有学校62所,比上年增加0,增长0%;招生40732人,比上年增加3477,增长9.33%;在校生112081人,比上年增加8583,增长8.29%

1.普通高中

全市共有普通高中40所,比上年增加0,增长0%;招生29224人,比上年增加4299,增长17.25%;在校生77482人,比上年增加8249,增长11.91%;毕业生20574人,比上年增加148,增长0.72%

普通高中教职工8698人,比上年增加252,增长2.98%;专任教师6215人,比上年增加129,增长2.12%。生师比12.47:1

2.中等职业教育

全市共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2所,比上年增加0所,增长0%。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所,比上年增加0所,增长0%;职业高中20所,比上年增加0所,增长0%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1508人,比上年减少822人,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28.25%。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1588人,比上年减少336,下降17.46%;职业高中学校招生9920人,比上年减少486,下降4.67%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34599人,比上年增加334人,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30.87%。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5544人,比上年减少605,下降9.84%;职业高中学校在校生29055人,比上年增加939,增长3.34%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10629人,比上年增加1775,增长20.05%。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2100人,比上年增加499人;职业高中毕业生8529人,比上年增加1276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职工2721人,比上年增加60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59人,比上年增加0人;职业高中教职工2662人,比上年增加60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任教师2275人,比上年增加77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34人,比上年增加0人;职业高中专任教师2151人,比上年增加86人。生师比15.21:1

六、民办教育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不含高校和特殊教育学校)330所,比上年减少113所,占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25.62%。在校生82632人,比上年减少8921人。其中:

民办幼儿园308所,比上年减少112,下降26.67%。在园幼儿61807人,比上年减少10686,下降14.74%

民办普通小学5所,比上年减少1,下降16.67%。在校生2340人,比上年减少128,下降5.19%

民办普通初中2所,比上年增加0,增长0%。在校生2788人,比上年减少42,下降1.48%

民办普通高中7所,比上年增加0,增长0%。在校生10586人,比上年增加1530,增长16.89%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8所,比上年增加0所,增长0%。在校生5111人,比上年增加405,增长8.61%

注释:

报告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小学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小学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是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的。

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 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低龄或超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8 含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10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含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