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市级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室将于9月至10月对全市符合结题条件的市级课题进行结题验收。为确保本次课题结题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

9月-10月。

二、结题方式和流程

1.方式:通讯结题。

2.流程:

(1)2024年立项的微型课题,课题组按要求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成果鉴定书)及支撑材料,所有材料务必于9月30日前完成上传,县市区请于10月4日前完成审核;

2)2023年以前(包含2023年)立项的微型课题和2022年以前(包含2022年)立项的规划课题未结题且计划在今年结题的课题,各县市区统计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报市教研室。结题纸质材料印制“成果鉴定书”和“课题材料汇编”各一份,学校和县市区依次审核、盖章,于9月20日前交市上统一评审鉴定。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把好初审关。各县市区教研室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课题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课题管理办法,认真审核课题组提交材料,把好结题验收审核关。对于研究工作不扎实,成果不显著或弄虚作假者,一票否决,不予验收。

2.规范验收程序。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榆市教研发〔2014〕13号)文件要求(见附件3),严格规范验收材料。

3.及时上报结题信息。各县市区教研室和市直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文件传达到相关学校、课题组,督促课题组认真准备,将结题信息汇总表(23年及以前立项)务必于9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室王雨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912-3592582 

电子邮箱:443098017@qq.com

附件1:  榆林市2023年市级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

附件2-1:榆林市教育教学微型课题成果鉴定书

附件2-2:榆林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

附件3: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教研室

                    2024年9月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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